坐落于深圳市,该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面积共计万平方米。深圳市已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前述地块的使用权(平方米)全部转让给,于月了,面积,该地上建筑物均属所有。本股份公司同意可自行对外转让前述土地及所有地上建筑物,转让所得归所有。若新的受让方向申报权属登记及其后期改造相关事宜,本股份公司均同意配合办理。
特此证明!
深圳市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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