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省民政厅在成都举行了 “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慈善法现场宣传活动。
“可能社会各界,包括我们的爱心企业,比较关心的是我们社会组织的慈善募捐的资格,以及我们怎么样合法捐赠、怎么样合法使用我们的捐赠财产,怎么样把我们获赠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甚至知识产权、劳动、服务等无形财产作为慈善物资捐出去,怎么样避免诈捐、骗捐等,对于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慈善法都有相应规范。”在活动现场,除了向市民发放各类慈善法宣传资料外,省民政厅法规处张晓玲还向媒体就慈善法关注度较高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同时,在省民政厅机关、水井坊街道社区、舞东风超市、省慈善总会、武侯区慈善超市、武侯区福彩发行点开展了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组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活动现场的爱心志愿者们向过往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慈善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