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禁止货车的通告

关于禁止货车的通告

来源:华拓科技网

  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优化南风古灶这一重要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凤凰路禁限货车通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凤凰路原禁限货措施为:每天7时至10时、16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调整后的措施为:凤凰路每天7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1.5吨以上(含1.5吨)载货汽车,可向佛山市禅城分局交警大队申领《货车通行证》。

  本通告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其中20xx年1月1日至31日为公示期,对违反禁令进入凤凰路的货车以教育劝导为主。20xx年2月1日起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分局

  12月3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