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或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植物油。
2、厨余垃圾类: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树枝花草、腐肉、肉碎骨、蛋壳等。
3、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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