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能否开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
所以说,我们在异地是不可以的,这里的异地主要是根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来进行区分的。也就是说同省不同市是可以开的,大家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 该内容由 冶凤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