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让右侧先行大部分情况下全责,也有少数情况不需要全责。一些情况右侧车辆是有优先通过权的,比如在两车交叉直行时,右侧车辆具有优先通过权,或者两车同时向同一车道变更,右侧车辆仍然具有优先通过权。上述两种情况发生交通意外右侧车辆都不需要负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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