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给予的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因工死亡抚恤金,其中伤残津贴和工伤补助金是根据工资标准计算的。在计算工资标准时,如果职工的就业岗位工资因个人原因较低,就可以按照同岗位或相似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差。此外,如果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工资减少,需在工伤医疗期内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津贴。因此,工伤工资损失的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与职工原工资相当,其中伤残津贴和工伤补助金,按照工资标准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原来的就业岗位工资因个人原因较低的,可以按照同岗位或相似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差。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因工人员医疗期内每月应当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