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消灭制度截止2024年3月25日未试行。在全球范围内,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情况并不统一。有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前科消灭制度,而中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此外,即使在已经实施前科消灭制度的地区,其具体操作和效果也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前科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特殊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