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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是否算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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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构成累犯的情况及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五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包括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形。交通肇事罪还涉及酒驾、无证驾驶、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服刑结束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是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有可能构成累犯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交通肇事罪犯,如果在五年内再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将被视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的解释,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取决于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包括致人死亡或重伤人数、负事故责任的程度以及是否酒后驾驶、无驾驶资格等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将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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