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行政复议作出决定前,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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