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医疗费收据、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等材料。流产需要提供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计划生育手术需要提供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和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法律分析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结语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明确,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需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等。引、流产的材料还需包括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病历复印件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材料还需包括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以及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请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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