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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异地转移怎么办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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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一、非全日制用工用交纳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的处理是: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至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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