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最后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