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期限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时效可中断或中止,中断后重新计算,中止后继续计算。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不受时效,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如果仲裁时效中断的,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时效中止的,则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期限如何影响案件处理时间
劳动仲裁的期限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期限通常为十五个工作日。这个期限的计算从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劳动仲裁期限的严格对案件处理时间有着重要影响。如果在期限内无法完成仲裁,可能需要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要充分的理由,并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批准。劳动仲裁期限的延长会导致案件处理时间的延长,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尽早提起劳动仲裁,并在期限内积极参与仲裁程序,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仲裁时效中断,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时效中止,则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劳动仲裁期限的严格对案件处理时间有重要影响,双方当事人应尽早提起劳动仲裁,并在期限内积极参与仲裁程序,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二条 【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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