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助资金分配遵循“分项核定、比例补助、年度预拨、据实清算”的原则。
法律依据:
《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补助资金分配遵循“分项核定、比例补助、年度预拨、据实清算”的原则。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补助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拨付和清算,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部门负责指导所属(监管)企业按要求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审核所属(监管)企业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编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预算,督促所属(监管)企业合理使用补助资金,并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制定本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总体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公司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补助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接受财政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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