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身份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和依据,包括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以及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法律依据。同时,提供了补办身份证所需资料的详细说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原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以及当地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包括:1.居民户口簿;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在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补办身份证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门出具);
4、当地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带上户口簿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结语
身份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机关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时,应尽快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以便及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机关及其人民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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