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签了就业协议后,只要还未毕业的,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参加工作的,一般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暂时不属于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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