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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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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只能是无过错的离婚夫妻一方向有过错的一方要求损害赔偿,并未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第三方索赔。因此甲向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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