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1、 实施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3、 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应坚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4、 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后勤处要主动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
5、 学校对各部门和年级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与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实施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
6、 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搞好本部门和年级的安全工作。
7、 学校对安全工作实施专项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估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8、 校对执行安全工作制度较差的部门和年级责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 对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门和年级,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部门和年级及其负责人的一切奖励。对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将作酌情扣分或降档处理。
10、 学校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止事故发生的综合实力。
安全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项目工作。
4、 学校保卫科要严格实施《门岗管理制度》,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在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自进出校门。
5、 作好校门外近范围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外环境安全。
6、 对查出的隐患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和方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7、 隐患整治完工后,要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回复,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后要明确结论,并作好有复查人签名的记录。
五、 安全工作告诫制度
1、 学校要根据安全工作情况,对事故多发部门和年级进行安全工作告诫。
2、 凡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师生安全事故,必须对部门或年级进行书面告诫。
3、 凡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由相关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研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 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在收到告诫通知后的10天内,书面向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 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年级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2、 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12小时内,重大事故6小时内,特大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
3、 事故发生部门或年级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2小时以内,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4、 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分析,事故报告部门或年级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5、 事故处理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时限:3日以内或按上级要求。
6、 处理事故的部门或年级应在当日内将结案情况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7、 结案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经济损失或影响,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
8、 对隐瞒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者,将按责任追究规定严肃处理。
七、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年级要将《学校事故应急预案》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2、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和年级要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盲目实施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3、 安全工作领导相关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 学校研究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于未然,学校工作要求做到全会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并形成安全工作会议制度。2 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于安全有关的近期活动。3 安全工作会议上,汇报安全工作采取的方法措施,取得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安排近期安全工作。4 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在会议上通过,并记录在案。5 与安全有关的一切重大活动都由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
6. 在安全工作会议中,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7. 遇到有关重大安全事故,临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集体瞒报。少报事故后果。
九、 节假日值班制度
1、 节假日值班行政、教师应有高度责任感,准时上班,自觉地巡查护校,处理值班时发生的大小事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2、 值班期间要作好来客登记,报刊杂志收发,谢绝外来人员进校闲荡、晨练、照相、借打电话,借用校园场地和财产。
3、 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5、 值班人员须在传达室上岗,管好门卫,保卫学校。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十、 交通安全制度
1、 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 横过公路时,须走人行横。
3、 不穿越、倚坐公路上的护栏。
5、 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搭乘或抛物击车。
6、 乘车时: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十一、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特制定如下的消防安全制度:一. 加强师生的安全防火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二.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注:学生不能随便搞消防设施。校内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校外遇到重大问题打119电话。
十二、 用电安全制度
1.开、关电源只有老师能够,学生一律不准。
2. 用电设备烂一律向安全人员报告。
十三、 游泳安全制度
1.学生不准假日单独去河、涌和鱼塘游泳。
2. 去游泳一定有家长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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