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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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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及管理,明确驾驶员的职责与任务,保证安全驾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调配原则

1.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办)车辆本着先客户、后内部、先上级、后下级、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

2. 综合办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不得避开综合办私下协商用车。未经综合办批准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对司机处以50元/次罚款,出市用车者处以1000元/次罚款。

3.凡需带车在石家庄市内使用的,有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石市以外的需有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方可派车。

4.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对私人服务,员工确需用车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派车。

5. 公司员工在厂内出现工伤,需及时救助者,综合办可予以先派车,后通知主管领导。

二、 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一式两联,注明用车时间、用途、地点、带车人,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与综合办。

2. 临时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能提前安排车辆而未提前申请的,一经查实扣除部门领导及主管各30元。

3.综合办负责审核用车用途,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是否安排车辆,对确需派车的予以签字认可,合理安排车辆,安排驾驶人员出车,用车人将派车单底联交与司机,司机根据派车单出车。

4. 公司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综合办,由综合办填写派车单。

5. 司机驾驶车辆出厂需将派车单交与门卫值班人员,门卫核对出厂时间、带车人等与派车单相符,予以出厂,不相符者或没有派车单者,门卫应拒绝车辆出厂。没有派车单或与派车单不相符者,而允许单位车辆出厂者,一经发现对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次。特殊情况确需出厂者需有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允许出厂。

6. 用车任务结束后,司机应到综合办报到,下班后出车任务结束者应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到,回厂不报到者一次罚款5元。

三、 用车管理

1.公司员工工作用车由综合办统一安排,未经综合办安排,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用车费用的全额罚款。

2.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注明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借出车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驾驶员应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出车完毕,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违者罚款10元。晚上有接待任务者,用车结束后,经领导同意后可将车辆停放在异地。

4. 每月一日将行车记录本按时上交综合办,综合办予以发放新的行车记录本,每次登记的行车记录都应与派车单一致。晚一天罚款10元。

5. 外单位用车需有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综合办予以派车,如未通知主管领导,私自用车罚款50元/次。

6. 驾驶员应服从综合综合办的用车调配,不服从者罚款100元。司机应确保电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上班时间无故不接电话者一经查实,罚款5元/次,造成影响者一次罚款10元/次。

7. 司机要严格执行综合办的派车指令,提前5分钟在车上待命。班车尤其要准时准点发车,不漏发,不迟发,不早发。班车有故障时应提前告知综合办主任,有综合办向员工说明原因,另行解决办法。违者每项罚款20元。

8. 拖拉机用于东西厂区货物的转运,用车时需由生产办调配。

四、 安全管理

1.驾驶人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配带齐全,严禁无证驾驶。

2. 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严禁开带病车。

3.出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规、违章行驶。因违规、违章被处罚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若因此发生事故,责任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4.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用车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外,还应立即与总经理、主管领导联系,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综合办应立即妥善处理。

5. 因司机驾驶技术或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被交通发现罚款,不论罚款多少均由本人负担。

6. 司机私自将车交给他人开车以致肇事者,由司机负责赔偿一切费用和维修损失费。

五、 车辆维护保养

1.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工作,车辆座套每月清洗更换一次。班车座套应每季度清洗一次,白座套每月清洗一次,确保其清洁卫生。洗车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买,小车每年发放二次车辆清洗液,大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发放清洗液。

2. 车辆应坚持定期保养和计划维修的原则,按规定时间或里程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确保车况良好。

3.车辆保险由综合办按时做计划,以免影响正常检车。

4. 公司提倡司机学习维修技术,凡能够自行修理的项目,要自行检修,如需出检修,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车辆维修程序为车辆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维修单----主管领导审核------送修,车辆维修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扩大维修范围增加维修费用的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可予以先修车,同时电话通知主管经理,回来后经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 司机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认真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因维护检查不及时造成的车辆中途抛锚等事故每次罚款100元。

六、 加理

1.公司车辆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每车一卡,严禁卡、车不符加油。遇有特殊情况需用现金加油的,加油需经带车人签字认可,报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2. 拖拉机加油油生产办制定加油点,统一购买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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