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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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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包括私自交易国家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包括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具体分类和品种可参考《易制毒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

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详见《易制毒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拓展延伸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的法律责任与刑罚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进行制毒、买卖或运输毒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犯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的人员,法律将给予严厉的法律责任和刑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可能会被追缴或没收,相关涉案资金也将被追回。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可能面临社会监管、刑罚执行期间的和管制等。综上所述,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十分严厉,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安全。

结语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其财产可能被追缴或没收,涉案资金也将被追回。社会监管和刑罚执行期间的和管制也将适用。这些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安全。我们应共同努力,杜绝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共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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