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党费表彰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奖励金额不超过800元的不用交税,超过部分缴纳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视为工资、薪金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党费中发给个人的先进奖励,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总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党组织不是纳税人,实务中可以由财务部门,把从党费中发给个人的先进奖励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一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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