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转让的主要流程包括股东会决议、签订意向书、财务审计、谈判转让价格、交割资产、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修改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变更等。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能开业、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也不会开立账户。
法律分析
具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如下:
股东会决议,要100%通过;
签订转让意向书;
进行财务审计,盘点资产,确认债权债务(函证),确认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各方自己清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
谈判转让价格(按公司净资产转让,而不是按注册资金)和条件,签订转让协议(合同);
交割资产,双方在资产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通知(法人变更和承接债权债务等);
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姓名和投资方);
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如果仅是转让,不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仅变更股东和法人即可;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开户银行留底印鉴变更;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结语
营业执照转让流程包括股东会决议、签订转让意向书、财务审计、谈判转让价格和条件、交割资产、债权债务确认、公司章程修改、工商登记变更等步骤。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准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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