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务人欠债的期限已过,债权人是否还有诉讼权利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已经对债务人的欠债存在书面确认或者借据等法律凭证,并且在债权诉讼时效期内进行了起诉,则诉讼权利仍然存在。但是,如果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债务人提出索赔或者起诉,则诉讼时效期已过,债权人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对于不同类型的权利,依照下列规定:…第(八)款,要求借款人返还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无明确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但是不得超过二十年。”
总之,债权人在债务人欠债的期限已过时,是否还有诉讼权利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法律时效期限内进行起诉是最好的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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