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进行适时评价,在班级中树立榜样、弘扬正气,特制订慧明小学学生评价制度如下:
1、学生评价由德育评价、课堂行为评价、作业评价等几个环节组成;分定性和定量评价;
2、评价时间分学期末评价及平时评价,各班级应重视平时评价工作,将平时评价结果纳入学期末评价中;
3、学生评价形式应结合各班级及学生年龄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
4、学生评价结果及过程应向学生公开,并形成班级评价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5、学生评价应坚持正面引导,以鼓励为主;
6、重视学生的课堂行为评价和作业评价,课堂举手回答问题次数及质量、作业优秀次数及书写质量纳入评价范围;
7、学生的评优必须与平时评价结果相挂钩,重点考虑平时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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