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专人采购危险化学品,并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采购人员必须了解所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性质,了解其它主要用途,了解防护措施,了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条例》的规定,规范操作。
3、采购人员在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有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名品名、数量、用途、购买方向),北京市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机关指定单位购买。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的`企业采购化学品。
4、向供货方索取可向用户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msds)安全标签。
5、采购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学习,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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