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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2

来源:华拓科技网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二、共同推进职责落实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方应要加强与市防指办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物资调运工作顺利开展。当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时,由市防办向烟台市防办申请调拨烟台市级防汛物资。市发改局、市联社作为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要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性文件,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回收及发放等其他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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