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总支)及所属服务型党支部,各部门、各企业党支部,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
李,男,1974年1月出生,现任北老屯社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主任。近期工作中,该同志无视组织纪律,工作不作为,影响了北老屯社区工作顺利开展。经北老屯社区党总支会议研究,镇审批,决定给予李春杰同志停职三个月处分,并停发三个月(20xx年2月—20xx年4月)的干部工资。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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