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天等县仕民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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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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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顶岗实习事宜,根据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人员
实习生共 名,其中男生 名,女生 名。
二、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实习岗位
乙方根据实习生所学专业及甲方为实习生出具的《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确定的实习内容,安排实习生在本单位顶岗实习。
四、实习管理
1、乙方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场地,包括办公、研发或生产场所及相关条件。
2、实习期间,乙方指定经甲乙双方确认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并负责于实习期满后,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3、实习期间,甲方要指定专人定期深入实习现场,了解实习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顶岗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5、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6、实习期间,甲乙双方要教育实习生遵守的如下规定:
(1)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的技术(操作)规程;
(4)知识产权及保密的有关规定。
因未能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的行为以有其他违反乙方有关规定而造成乙方财物损失,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顶岗实习协议,并在《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中做出鉴定意见;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保护
1、乙方需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六、其它约定事项
1、顶岗实习生实习期间的食宿由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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