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关于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关于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关于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关于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关于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商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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