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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属不属于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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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不由人民进行专属管辖,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只有不动产纠纷、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因继承遗产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应当由人民专属管辖,比如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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