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扶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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