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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不领取能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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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不领取失业金,就不可以再领了。

一、失业金怎么领取,有哪些领取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是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失业金要哪些材料

通常情况下,领取失业金需要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求职证明等材料。城镇人员在户籍地社区填写失业登记表,由社区盖章后,交给各镇劳动服务中心再次审核盖章即可。农村人员在劳动服务中心填写失业登记表,由社区盖章后,交给各镇劳动服务中心再次审核盖章即可。

三、失业金补助金是怎么领取的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金。领取时需要携带: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再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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