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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