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应写明承租人和二次承租人以及房屋出租人的姓名和住所,关于转租房屋的租赁期限和租赁要求和其它事项,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其它的附加要求也需要在合同中写明。
一.房屋出租合约具体内容
1、转租人与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名称、面积、地址、设施等;
3、租赁期限;
4、房屋转租已经出租人同意;
5、租金及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等。
二.合约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需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租房合同需明确住房具体情况
3、租房合同需明确住房用途
4、租房合同需明确租赁期限
5、租房合同需明确房租金额及房租支付方式
6、租房合同需明确住房修缮责任
7、租房合同需明确住房状况变更责任
8、租房合同需明确转租的约定
9、租房合同需明确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