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执法范围包括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然而,他们没有扣押个人财产的权力,只有劝导权,且根本没有执法权。
法律分析
没有权利的,没有扣押任何公私个人物品财产的权力。根本就没有执法权。他们只有劝导权。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拓展延伸
城市综合执法局的车辆扣押权限及条件
城市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具备一定的车辆扣押权限。扣车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涉嫌违法犯罪、存在安全隐患等。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扣车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如确保扣车行为合法合规、依法出具扣车凭证、及时通知车主等。同时,扣车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车主可在扣车后向城市综合执法局申请解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综上所述,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扣车时有一定的权限,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条件,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城市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具备一定的车辆扣押权限。扣车时必须遵守条件,确保合法合规、出具凭证、及时通知车主。扣车期限应合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车主可向执法局申请解押,提供证明材料并缴纳费用。综上所述,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扣车时有一定权限,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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