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规定福利费进项税不能抵扣。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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