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已经登记并发放的这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要求持证人交回,重新审核,然后重新发放。如果持证人不交,可以登报公告,声明该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