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以下
(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规定的道路上;
(3)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
(4)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不能为故意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或申请复核。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