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提交个人辞职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均需院系部处领导签字盖章;
二、报人事处提交请示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
三、领取同意辞职文件、离院通知单,办理离院手续;
四、至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五、提交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第四条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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