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的时间内,向被保险人提供书面的保险合同,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理赔。同时,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后,及时进行理赔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方案。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保险人认为不应当给付保险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被保险人有异议的权利;被保险人提出异议的,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并作出决定。”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没有规定期限,也没有行业惯例的,自保险人知道应当履行保险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的损失申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当作出保险金给付决定,并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的理赔决定书。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保险人未作出决定的,视为保险人同意给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方案的时间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尽快进行理赔调查,并在六十天内作出保险金给付决定并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的理赔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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