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收费。
执行方不需交费,由被执行方交费。
,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
高级人民包括:省高级人民、自治区高级人民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高级人民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下级人民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下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