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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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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时就需要缴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执行,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申请费收纳标准

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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