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医疗刑事责任的概念有哪些?
医疗刑事责任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二、住院后打吊针后突发心梗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是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