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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抄多少遍算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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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超过3500个字以上就是属于体罚行为。如果教师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跪、揪着耳朵拽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严重伤害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的,也应属于法律禁止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

,伤害学生心灵。

老师禁止惩罚学生的七种惩罚方式,其中包括:

1.罚抄:词语,定律罚抄五遍以上,故事,歌词超过两边以上,课本超过一遍一上均构成犯罪。

2.罚钱:只要有罚钱行为均构成犯罪

3.罚做值日或扫公共卫生连续几天着构成犯罪。

4.教师不经上级同意随意停课着构成犯罪。

5.上课时被逐出教室而老师继续讲课而不即使处理着构成犯罪

6.辱骂,歧视学生着构成犯罪。

7.用甩鞭或甩棍惩罚学生着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第十五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

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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