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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未获利益是否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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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虽然行贿行为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利益,但仍然可以被认定为行贿罪。根据《刑法》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都应当以行贿论处。因此,行贿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

虽然行贿行为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利益,但仍然可以被认定为行贿罪。《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当以行贿论处。

拓展延伸

行贿罪与回扣、手续费的区别是什么?

行贿罪与回扣、手续费的区别在于,行贿罪是指行贿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回扣和手续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收取的,属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款的一部分。这两种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但行贿罪更侧重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回扣和手续费则更侧重于收取不当的价款。

行贿罪是一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而回扣和手续费虽然不一定是非法的,但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在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行贿行为可能带来某些实质性的利益,但这并不影响其被认定为行贿罪。根据《刑法》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为行贿罪。无论这些财物是现金还是其他形式的财物,只要给予的数额较大,或者是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方式给予,都应当以行贿论处。因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行贿行为,坚决打击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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