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是指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有权申请无理由退货服务 ,商家需配合买家完成退货。如超过签收后的7天,买家因个人原因如拍错,多拍,不喜欢,不想要等理由申请退货,商家有权利拒绝买家的退货申请,同时需在拒绝退款协议的时候详细的退款页面上注明拒绝原因。如果商家不配合退还货物的,买家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是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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