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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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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新共同借款人要求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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