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征地时,地里没种东西一般也有补偿金,对于失地农民,各地制定的都有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一、征地补偿的流程有哪些?
1、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进行调查。
3、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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