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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办公章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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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个体工商户办理公章首次刻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备案:1、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复印件;3、刻章备案申请表;
在刻章备案处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个体户公章办理流程如下:
1、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备案;
2、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3、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二十三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衍生问题:
承接印章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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